张承良 王婉霖:广东应先行探索建立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体系
时间:2026-06-15

当前,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人文经济学”强调经济价值与人文价值的统一,要求我们跳出单纯的经济增长视角,重新审视文化对区域发展的全方位赋能作用。广东作为经济大省、文化大省,处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核心地带,文化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改革创新意识浓厚,有责任也有条件率先探索建立一套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体系。这既是推动文化强省建设的现实需要,也可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文化赋能评价需要以价值导向转变为前提

2005年2月18日,习近平在《之江新语》发表文章《“文化经济”点亮浙江经济》提出:“人,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人文经济学主张,推动高质量发展,不仅要算“经济账”,更要算“人文账”;不仅要物质富裕,也要精神富足。构建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体系,就是要通过这一价值导向,引导文化更有效地融入和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第一,要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二元对立,转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过去,一些地方在评价文化时,常常陷入非此即彼的思维:要么只看思想性、艺术性,回避市场表现;要么简单追逐票房、流量,忽视文化的精神价值。实际上,优秀的文化产品,既能传递积极价值导向,又能通过市场实现价值变现,形成可持续的发展动力。广东近年来在粤剧领域的探索就很有说服力,沉浸式粤剧《白蛇传·情》通过“戏曲电影+舞台剧+网络传播”模式实现“叫好又叫座”。建立文化赋能的评价体系,就是要鼓励这种兼顾文化内核与市场活力的实践。

第二,要从静态的资源评估,转向动态的价值转化评价。过去我们在盘点地方文化家底时,习惯于聚焦文化遗产的数量、保护级别、传承人数等存量指标,对文化资源如何转化为发展动能则往往关注不够。这就容易导致“重保护、轻利用”的局面。文化遗产保护固然很重要,但从人文经济学视角看,文化资源只有通过创意开发、产业运作和市场流通,才能成为赋能发展的文化资本。文化赋能评价体系要关注转化成效,将“动态转化”摆在突出位置,例如传统手工艺者能否转型为“文化创客”,非遗元素能否衍生出受市场欢迎的文创产品等,从而有助于推动文化资源从“静态保存”走向“活化利用”。

第三,要从单维度的产出指标评估,转向系统生态的评价。传统的文化评价,习惯于看重演出场次、展览数量、票房收入、获奖情况等。这些指标固然重要,但没有呈现文化与特定产业、城市、消费之间的内在联系。事实上,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很大程度就体现在“文化+”的溢出价值上。一个有影响力的演艺品牌,能够带动周边旅游、住宿、餐饮消费;一个老旧街区成功更新为文化创意园区,可以提升周边土地价值和文化品位;一个成功的文化IP,可以引领主题消费、拉动衍生品销售;等等。因此,文化赋能评价应当具有系统思维,把产业联动效应、城市空间提质效应、消费市场激活效应等都纳入考量,客观反映文化的多元带动作用。

第四,要从过度关注短期效益,转向可持续发展的评价。当前,一些文化项目为追求流量忽视品质,虽然一时热闹,却难以沉淀为持续的发展优势。文化的赋能作用,往往体现在对区域文化生态的涵养、公众文化消费习惯的培育、创新氛围的营造上。文化赋能评价应当兼顾短期和长期效益,引导文化发展摆脱浮躁心态,走上高质量、可持续的道路。

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的基本维度

文化赋能评价,可以探索构建一套包含文化资源转化力、文化产业支撑力、文化融合带动力、文化创新驱动力等维度的框架。每个维度下设若干关键指标,既反映文化直接贡献,更突出赋能效应。

一是文化资源转化力。主要评估区域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形成发展动能的成效。具体可包括区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成果及开放利用率,反映文化资源的现代转化基础;非遗项目市场化开发比例及产值增长情况,衡量传统文化资源的产业转化水平;特色文化IP授权交易额及衍生品开发种类,体现文化资源增值能力;文化创客、非遗工坊等新型主体的数量及营收,反映文化资源转化的市场活力等。

二是文化产业支撑力。关注文化产业自身的发展规模、质量与效率,是文化赋能经济的基本维度。指标可包括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及增速,反映文化产业对区域经济的基本贡献;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及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体现产业主体实力;文化企业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衡量产业内生创新动力;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及其占消费总支出比重,反映终端需求容量等。此外,还应考察文化产业投入产出效率,如每万元固定资产投入所产生的增加值,避免只讲规模不讲效益的倾向。

三是文化融合带动力。主要评价文化对旅游、制造、商贸、城市发展等“百业千行”的提质效应。这是最能体现“文化赋能”特征的维度,指标可包括文化相关活动带动的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如大型演艺、艺术节庆带来的过夜游客增量;文旅融合项目数量及运营收入,尤其是特色文化小镇、非遗体验基地等的综合效益;文化IP赋能制造业的案例数与增值规模;文化创意园区对周边商业和土地价值的提升效果;文化参与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的项目数量及综合带动作用,如旧厂房改造为文化空间后带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

四是文化创新驱动力。侧重评价文化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成长性和国际竞争力。指标可包括数字文化业态(网络文学、数字音乐、短视频、云演艺等)的营业收入及增长率;沉浸式文化体验项目数量及市场表现;文化科技融合专利数量、高新技术文化企业数量;新型文化消费模式(文化众筹、会员制剧场等)的活跃度和成功率;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额、国际合拍合演项目数量及收益等。

需要强调的是,指标设计不能“一刀切”。可根据省内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不同区域的发展阶段和特色,将“核心指标+特色指标”相结合。核心指标全省通用,保证可比性;特色指标则鼓励各地根据自身文化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灵活增设。

推进评价体系应用,服务广东发展大局

文化赋能评价,尤其应当重视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是为精准决策提供依据。利用评价结果,可以引导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在文化赋能方面的差异化决策。如对科技实力强的地区,可强化“文化+科技”的政策引导,支持数字文化发展;对历史文化资源丰厚的地区,可结合自身产业优势,加大“文化+制造”“文化+商贸”“文化+旅游”等的融合力度,强化历史文化资源赋能作用;对广大乡村地区,可侧重文化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将乡村文化资源转化为农文旅融合项目和特色产业等。二是引导创作生产贴近市场需求。评价结果可以为文化创作者、投资者提供参考。通过分析不同题材、类型的文化产品市场表现,可以发现新的增长点,引导创作生产从“闭门造车”走向需求导向,在坚守文化品位的同时提升市场适应性。三是推动跨界融合走深走实。通过赋能评价的持续推进,总结出可复制推广的成功模式。例如,梳理广州永庆坊“非遗+文创+旅游”、佛山岭南天地“历史文化街区+现代商业”等典型案例的投入产出数据和带动效应,可以为城市更新提供参照。四是促进区域协同与对外开放。通过跨境文化合作指标评价,如粤港、粤澳及海外合作演艺项目数量、湾区文化IP联合开发情况、文化产品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出口等,引导各地文化资源优化配置,找准广东文化“走出去”的突破口,支持优秀文化产品海外传播,携手提升岭南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面临的重要挑战与应对思路

广东探索建立文化赋能评价体系,必然会遇到一些挑战,需要提前谋划应对。首先是数据采集与标准统一问题。文化相关数据分散在宣传、文旅、统计、商务等多个部门,部分数据还涉及商业机密;同时,不同城市、不同部门之间的统计口径可能存在差异。对此,应当在省级层面统筹建立文化赋能评价的数据共享机制,明确数据提供责任和使用规范,逐步推动统计口径对接。与此同时,借助大数据技术,在合规前提下采集电商、社交平台等市场数据,丰富评价数据源。其次是指标稳定性与动态性的平衡问题。既要保持核心指标的稳定性,以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又要为文化业态的动态创新留有接口。可以采取“定期评估、动态微调”的办法,由专家委员会主导,每两到三年对指标体系进行调整优化。同时,设置“观察指标”板块,对前沿领域如虚拟现实演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等进行持续跟踪研究,待时机成熟后正式纳入评价。

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是一根牵引发展理念变革的引线。广东率先构建这一评价体系,不仅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估文化赋能的实践成效,还能引导各地把文化放在发展全局的更重要位置,推动广东走出一条文化资源优势充分释放、文化经济深度融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得益彰的高质量发展新路。

张承良:广东省委党校教授,王婉霖:广东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2025级研究生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2026年第12期)